深圳规上 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深圳四上 企业培育奖励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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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雄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需在佛山市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上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确保在7月15日之前通过该平台上传电子版;若逾期未提交,将无法获得受理;同时,纸质材料需在各区审核通过后进行提交。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或经济促进局)在审核并同意后,须在7月26日之前深圳小微企业扶持资金,通过平台及正式文件(包括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三份)上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章 资金申报与审批
第六条 申报材料
(一)“四上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佛山市南海区对于“四上”企业培育的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格深圳小微企业扶持资金,请参照附件1的内容。
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若企业已实现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交营业执照的副本即可。
企业在晋升为规模以上企业前的一年,需提交年度纳税和资金申报资料,其中工业企业需提供纳税信息。
对于上一年度的纳税额,要求达到二十万元及以上的标准(仅适用于建筑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类企业)。
5.其他有助于申报的材料。
(二)商(协)会应提供以下材料:
佛山市南海区对“四上”企业进行培育的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格(详见附件一)。
请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文件》的副本或《年度社团审查报告》的影印件。
3.所属镇(街道)推荐函(见附件2);
4.商(协)会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5.其他有助于申报的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或商(协)会公章。
四、其它要求
申报单位需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可信,同时承诺在过去五年内,在专项资金申请、管理及使用环节未曾出现任何虚假申报、挪用、侵占等违法行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需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完备性、合规性及真实性进行细致审查,确保企业及项目申报资格的符合性,并对申报审查流程及推荐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针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省、市相关部门将依据实际情况,实施定期的审查和不定期的抽检。各区负责经济和科技推动的机构,即经济促进局,需做好档案的整理与保存工作深圳规上 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深圳四上 企业培育奖励专项资金,并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需强化宣传力度,积极推动企业申报工作,以此提升省级扶持资金的利用效率。
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涉及印发佛山市2019年度小微企业工业规模扩张的实施方案。
工作内容
(一)继续执行并提高小升规企业培育扶持奖励资金标准。依据《佛山市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佛府办〔2017〕25号),对2019年已达标并录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深圳小微企业扶持资金,将提供20万元奖励,分两年发放,首年10万元,若2020年年报仍在名录库,则追加10万元奖励;对于2018年达标并录入名录库、且2019年年报亦在名录库的工业企业,将延续第二年的奖励,金额为10万元。各区需出台相应措施,针对2019年度符合规模企业标准且已录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工业企业深圳规上 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深圳四上 企业培育奖励专项资金,分阶段提供总计不低于30万元的奖励资金,旨在加速推进2019年小微企业规模扩张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及各区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