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通过!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月(附解读)
表决通过!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月(附解读)
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今日午后,备受公众瞩目的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订的决议,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成功获得表决通过。至此,经过七次重大修订的新版个人所得税法正式与公众见面。
起征点设定为每月5000元。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的总收入,需在每一纳税年度内,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六万元基本费用,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认定的其他扣除,所得的剩余部分即为应纳税的收入。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经过这次改革,个税的税率档次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和调整,具体表现为将3%、10%、20%三个低税率档次的级距进行了扩大,同时将25%税率档次的级距进行了缩小,而30%、35%、45%这三个较高税率档次的级距则保持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
未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需在扣除基本免税额及“五险一金”等特定扣除项的基础上表决通过!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月(附解读),额外纳入多项专项附加扣除。依据新个税法,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涵盖了子女教育、终身学习、重大疾病医疗、房贷利息或房租、赡养长辈等费用,其具体范围、具体标准和执行步骤将由国务院制定,并需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
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个税法,其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时间,从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计算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时,需先从每月收入中扣除五千元基本费用,以及专项扣除和其他法定扣除,所得余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随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时间,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所得)进行月度换算,以此确定应缴税款,且不再对附加减除费用进行扣除。
个税改革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时间,普通老百姓能享受多少“红利”?小布给大家算一笔账
若A公司甲员工在扣除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在内的各项费用(未包含专项附加扣除)后,月工资收入达到5000元,依据改革前的税收政策,其应纳税收入为1500元,需按照3%的税率缴纳,每月个人所得税为45元。然而,在税收改革之后,甲员工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税负降至零。
A公司乙员工在扣除每月“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包括专项附加扣除)后,其工资收入为1万元。在改革之前,他的应纳税所得额是6500元,按照20%的税率计算,还需扣除速算扣除数555元,因此每月需缴纳的个税为745元。然而,改革之后,他的应纳税所得额降至每月5000元,每月仅需缴纳290元的个税,相比改革前,他每月可节省455元的税款。未来如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后,税负下降将更明显。
依照上述计算方式表决通过!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月(附解读),若每月工资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包括专项附加扣除)后为2万元,那么在改革前,每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120元;而在改革后,应纳税所得额降至15000元。此时,每月个人所得税为1590元,相比改革前,税负显著减轻,进而使得可支配收入得到相应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