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项目名称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同时涵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认定。
二、实施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负责接受和处理相关事务的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设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执行办公室(简称部资质办)。
四、法律依据
设立和规范项目实施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明确必须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行政许可设定办法》(国务院颁布的412号文件)
关于颁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通告(信息产业部规范性文件编号1047)
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信息技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估标准》的通告(信息部规字第440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措施(试行版),编号为信部规【2002】382号。
关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相关事宜的补充说明通知(信计资【2006】012号)
关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进行评定的相关事项,现发布通知(信计资2007年第8号)。
关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请事宜的补充说明文件(信计资编号7)
五、许可条件
(一) 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包括四个级别,依次为一、二、三、四级。
一级资质申请条件:
1、综合条件:
企业在变革发展的过程中,其路径明确可见,若在系统集成领域深耕四年或更久,则根据原则,需在一年以上的时间里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
企业主要从事系统集成业务,而该业务带来的收入构成了企业总收入的主要部分。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该企业经济状况稳健,过去三年中,其系统集成业务平均年收入已突破亿元大关,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可靠,且必须由我国官方认证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该企业信誉卓著,公众形象良好,过去三年内未曾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业绩
在最近三年里,完成的总值超过3亿元的集成项目,单个项目金额均超过200万元,这些项目均按照合同规定达到了质量标准,已经顺利通过了验收,并且已经投入使用。
在最近三年中,必须至少成功实施两项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工程,或者确保所完成的项目总价值超过6500万元,其中至少1500万元以上,这些项目需具备较高的技术要求,并且至少在部分环节采用了企业自主拥有的知识产权软件。
近三年内所完成的、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集成项目,其中软件成本(包括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技术服务等费用,但不包括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需占项目总价值的30%以上,即至少达到9000万元;或者,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需达到5000万元。
在过去的三年间,未曾发生任何项目验收未获通过的情况,亦无企业需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事件。
该领域内的主要项目在技术层面、经济收益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均达到了国内同行业的领先地位。
3、管理能力
企业已构建起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已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审核,且该体系运行超过一年。
已构建起完善的客户服务系统,配备了专门的团队和人员,能够迅速且高效地为客户提供上乘的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需具备超过五年的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验,而技术领域的核心负责人则需持有电子信息相关的高级职称,并且在其职业生涯中至少从事了五年的系统集成技术工作,财务部门的负责人亦应拥有财务系列中级或以上的职称。
4、技术实力
该企业专注于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核心业务范畴中,其技术实力和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国内领先地位。
对核心业务范畴的运作流程进行了细致研究,具备拥有自主专利权的基础业务软件系统或其它高水平的开发工具,同时拥有自研的软件产品与工具,并在已实施的项目集成中成功应用。
设有专注于软件开发或系统集成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的高级技术人员,同时配备了相应的开发场所和设备,并且构建了健全的软件开发和测试流程。
(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5、人才实力
参与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领域工作的人数达到150人以上,并且在这其中,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比至少为80%。
项目团队中,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数目应达到25人以上,而在这些项目经理中,高级项目经理的数量至少要有8人。
培训机制完善,设有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能和职业道德的系统培训方案,并且能够高效地执行和评估。
(4)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二级资质申请条件:
1、综合条件:
企业在变革发展的过程中脉络分明,若已从事系统集成工作三年或更久,按照规定,原则上需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并持有该资质满一年。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该企业经济状况稳健,过去三年中,其系统集成业务平均年收入已突破5000万元大关,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且必须由我国官方认证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该企业信誉优良,公众形象佳,过去三年内未曾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业绩
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其金额超过80万元,累计总价值已超过1.5亿元。这些项目均按照合同规定达到了质量标准,顺利通过了验收,并且已经开始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
在最近三年里,需至少完成两个单项投资额超过1500万元的系统集成工程,或者所承担的累计投资额超过800万元的项目总额达到4000万元以上,这些项目需具备较高的技术难度,并且至少部分采用了企业自主拥有的知识产权软件。
在近三年的超过80万元的项目中,系统集成的软件成本(包括系统设计、软件开发、集成服务和技术支持费用,但不包括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成本、建筑费用等)需达到工程总价值的30%以上(不得低于4500万元),或者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需达到250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主要业务范围内的代表性项目技术含量颇高,且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表现优异。
3、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已设立完善的客户服务系统,配备了专业机构和人员,确保能够迅速且高效地向客户供应高品质的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企业高层管理者需具备四年以上的电子信息技术行业管理背景系统集成资质去哪个部门办理,核心技术人员需持有电子信息领域的高级职称,并在系统集成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同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拥有财务系列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技术实力
拥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范围,在核心业务领域,我们的技术能力、市场份额在国内均展现出显著优势。
对主要业务领域的运作流程有深入了解,同时拥有自主研发的软件和工具,这些成果已在多个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得到实际应用。
设有专门负责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的高级技术人员,同时配备相应的开发场所和设备,并构建了基础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
(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150万元以上。
5、人才实力
参与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领域工作的人数达到100人以上,并且在这些人员中,拥有本科学历或更高学位的比例至少为80%。
该团队需拥有15名及以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其中高级项目经理的人数不得少于3位。
(3)培训体系健全,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4)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三级资质申请条件:
1、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该企业经济表现优异,过去三年中,其系统集成业务平均年收入超过1500万元;其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且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确认。
该企业信誉优良,在过去三年内未曾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2、业绩
近三年来,我们成功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价值超过4500万元,这些项目均按照合同规定达到了质量标准,顺利通过了验收,并且已经投入使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近三年内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其软件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技术服务费用)需达到工程总价值的30%以上,即至少1350万元,或者自主研发的软件成本不得低于750万元。此规定不涵盖外购软件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费用以及建筑工程费用等。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该领域内的代表性项目技术含量较高,且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表现优异。
3、技术和管理能力
企业已构建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已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审核,确保其能够高效运作。
(2)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需拥有三年以上的电子信息技术企业管理经验,而主要技术负责人则需持有电子信息类专业的硕士学历或以上的职称,并且需在系统集成技术领域工作满三年,财务负责人则需具备财务系列初级职称及以上。
(4)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设有专业从事软件及系统集成技术研究的研发团队,配备相应的开发场所和设备,并拥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及工具,这些产品已应用于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6)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50万元以上。
4、人才实力
参与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领域工作的员工数量达到五十人以上,而且在这部分员工中,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比至少为百分之八十。
项目团队中应包含至少6位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不得少于1位。
该计划系统性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同时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并且能够高效地执行和评估。
四级资质申请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企业拥有清晰的产权结构,其注册资本超过三十万元,且在过去三年内经济表现持续稳健。
该企业信誉优良,在过去三年内未曾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近三年内,我们承接的集成系统项目总价值超过1000万元。在这些项目中,软件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需占整个工程总价值的30%以上,即至少300万元。这些费用不包括外购或委托第三方开发的软件费用以及建筑工程费用等。此外,所有工程均按照合同规定达到质量标准,已经顺利通过验收,并且已经开始实际应用。
在过去的三年间,未曾发生任何项目因验收不通过而未能通过的情况,亦无企业需对用户的重要投诉负责。
(7)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8)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该计划能够系统性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同时注重职业道德的教育;并且能够高效地执行与评估培训效果。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需具备两年以上的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验,而主要技术负责人则需持有电子信息相关专业的硕士学历或以上,或拥有电子信息类中级职称,并且需在系统集成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两年。此外,财务负责人应持有财务系列初级职称或以上。
所承担的项目需配备相应的软件开发和系统环境,同时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且已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并已在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用。
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领域的工作人员数目达到15位以上,其中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占比至少为80%,并且拥有不少于3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
(二) 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管理人员资质等级划分包括项目经理以及更高一级的高级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资质申请条件:
需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举办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具体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科目,并且需取得合格成绩。
2、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专科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
需具备本科学历或更高学位,并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领域的工作经验需满两年。
持有中级技术职称,并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领域的工作已满一年。
在过去两年内,无论是直接负责管理还是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管理的系统整合项目,均未出现任何责任性问题。在这些验收完成的系统整合项目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有2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
项目总金额超过500万元,其中至少包含一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集成项目,且该项目的软件费用占比不得低于30%。
高级项目经理资格的申请流程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已经担任项目经理满三年的申请人,二是虽未满三年但符合提前申请条件的申请人。
取得项目经理满三年申请条件:
我参加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举办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并在其中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这一科目中取得了合格的成绩。
需具备本科学历或更高学位,亦或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近三年来,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期间,所负责的系统集成项目未曾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在这些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至少存在一项合同金额超过1200万元、软件费用占比不少于30%(即至少为360万元)的系统集成工程。
该系统集成项目总金额超过3000万元,其中包含至少两项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且软件费用占比至少为30%,即至少150万元。
取得项目经理不满三年提前申请条件:
1、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且成绩合格。
2、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认可的IT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取得国家认证的IT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在信息系统集成领域工作满四年。
获得信息技术或相关理工学科的博士学位后,需在信息系统集成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累积四年以上经验。
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为IT或相关理工科领域,在完成学业后,需在信息系统集成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累积经验时间应达到五年以上。
拥有IT或相关理工科背景的本科学历,并在信息系统集成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累计经验需达到六年以上。
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在过去三年内负责的集成系统项目中未曾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在这些验收通过的集成系统项目中,其总价值需达到3000万元以上,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验收完毕的项目中,至少有一项是我独立主导的系统集成项目,其总价值达到1200万元及以上,并且软件费用在项目总价值中占比超过30%,即至少不少于360万元。
验收完毕的项目里,至少有两个项目是我独立负责的系统集成工作,这些项目的总价值达到500万元及以上,而且软件费用在项目总价值中占比超过30%系统集成资质去哪个部门办理,即至少要达到150万元。
4、拆分的子项目不算独立完成的大项目,不能重复计算。
六、申请材料
(一)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若要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必须提交以下所列的文件:,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4份和电子文档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若持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明文件,必须提交该证明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的复印件。
请提供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副本,若该认证的有效期不足一年,还需额外提交上一轮认证的证书副本。
5、提供近三年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6、财务如有亏损及其他情况,则另附说明;
请提交以下5个关键项目的文件副本:首先,从合同金额排名前十的项目中挑选出两个最能展示企业技术优势的代表性项目;其次,再提供另外三个合同金额较高的非代表性项目。请注意,这5个关键项目的文件必须包含以下信息:合同签署的双方、签署日期、验收单位、项目的实施和完工时间、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合同金额及其构成、设备清单以及验收报告等。
(二) 计算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人员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申报表;
请提供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须与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相符)、专业技术职称、当前担任的职务以及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资料。
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包括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的副本。
必须提供两个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相关合同,且合同金额需超过200万元,并且这些项目必须是已经完成并通过了验收的。另外,也可以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总价值达到500万元以上,在此情况下,至少有一项合同的金额需达到100万元以上,且软件费用需占系统集成项目总费用的30%或以上。
5、提供一张1寸免冠照片。
高级项目经理资质: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申报表;
2、身份证件、学历学位(申请表中填写应与认定条件一致)、职称、现任职务、缴纳社保保险等证明;
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具体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类别,的副本。
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副本。
提供一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合同,其金额需达到1200万元,且软件费用需超过项目总值的30%(不得少于360万元);或者,提供合同总额超过3000万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其中至少包含一项合同金额为1200万元,软件费用占比超过项目总值的30%(不得少于360万元)系统集成资质去哪个部门办理,或者包含两项合同金额均为500万元,软件费用占比超过项目总值的30%(不得少于150万元)的项目。
七、程序和期限
请根据实际操作步骤和时间要求进行填写。内容需涵盖申请接收、审核决策、续期、调整及补办等主要审批步骤的核心细节。对于审核决策环节,需具体说明包括初步审核、复审核,以及可能涉及专家评估、第三方检测,或是在许可决定前需进行公示等环节,并需予以详细说明。
一、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一)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申请和审批程序
1、 系统集成一、二级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申报机构需向省级及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管理部门)递交以下文件:
申请材料;
第三方资质评审机构出具的资质评审报告。
地方相关部门对申报机构递交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完毕后,会形成初步意见,并将相关文件上报至部门资质办公室。
部资质办对地方相关部门提交的申报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并对其申报流程进行严格审查。
(4)部资质办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资质申请进行审查,并据此作出批准与否的决策。对于获得批准的单位,将授予相应的资质证书;而对于未能通过审查的单位,则会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地方主管部门及申报单位。
2、 系统集成三、四级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1)申报单位向地方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材料;
第三方资质评审机构出具的资质评审报告。
地方相关部门在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后,若资料符合要求,则审批予以通过。对那些审批通过的单位,地方相关部门会将相关资料上报至部资质办公室进行备案。而对于那些未能通过审批的单位,地方相关部门则会将审批结果通知给申报单位。
部资质办负责对地方主管部门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存档。如遇不同意见,应及时向相关地方主管部门提出反馈。
(4)对通过备案的资质单位颁发资质证书。
(二)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
有意申请担任项目经理资质的个人,需由其所属单位向相应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管理部门)递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的资质申请表》以及相关附件(统称为申请文件)。
(1)申报材料(附件提供复印件,原件供地方主管部门审查);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申报汇总表》。
地方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文件之后,将开展审核工作。项目经理资质的申请审核需涵盖以下几项内容:需提供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申请者的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申请者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的简历及其主要成就,并将审查结果提交给资质管理部门。此外,还需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1)地方主管部门出具上报部资质办的备案函;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备案汇总表》;
项目经理需提交其资质证明文件,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申报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那些满足认定标准的单位进行审核,随后发放《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高级项目经理资质:
申请成为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申请人,需由其工作单位向相应的地方省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主管机关)递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申报表》及相关附件(统称为申报资料)。
(1)申报材料(附件提供复印件,原件供地方主管部门审查);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申报汇总表》。
地方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资料后,将进行审核流程。该流程对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申请进行审查,具体包括: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申请者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的工作经历和主要成就,同时将审查结果提交给资质管理部门。此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还需一并上报相关材料:
(1)地方主管部门出具上报部资质办的初审意见函;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初审汇总表》;
高级项目经理的资质申报所需材料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申报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满足认定标准的申请进行审核,随后发放《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三) 审批时限
1、 一、二级资质每半年一次;三、四级资质每季度一次;
2、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每月一次。
二、延续、变更、补办程序
(一)延续程序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三年。
企业若需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即换证),必须在证书到期前的三个月内向相应的地方主管部门递交换证所需的申请文件。此流程及申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与初次申报时基本一致。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的期限为四年,若证书即将到期需进行更换,持有该证书的个人应在证书到期前的三个月内向相关部门提交延期申请,具体操作细则将另行公布。
(二)变更程序
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的登记信息出现变动,相关单位需在一个月内向部门资质办公室提交变更申请,同时需一并提交以下文件:
(1)地方主管部门出具变更初审意见;
(2)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
(三)补办程序
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不慎丢失,需向部资质办公室提交补办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同时需一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请提供需要改写的句子,以便我进行相应的改写。
(2)指定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一份。
八、告知方式
注:需明确许可通知是通过批复、签发批件、颁发许可证(执照)、发布通告、加盖检验检查的印章或标志等具体方式进行传达。
授予相应级别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格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九、许可收费
注:如需收费请写明收费标准及法律依据。
政府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三方资质评审机构与申报单位会依据评审结果进行协商,共同确定评审费用。
十、联系电话: /64/65